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领导关于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批示精神,推动科技型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融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我局决定继续对部分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成功的企业给予评估费用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省注册的企业,用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以及其他类型知识产权,以质押方式从银行获得贷款成功的企业。
二、资助金额
省知识产权局对评估资助资金采取总额控制的原则。对企业当年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成功后,按其实际发生的评估费用给予资助,且每一笔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请评估资助资金的企业应填写《陕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估资助资金申请表》,并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产评估服务收费合同(协议)、评估费用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有关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2份,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至6月28日。
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认真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刘诗雨
电 话:029-87292847 87294467(F)
E-Mail:sxzlglc@126.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3-035室
邮政编码:710006
附件1:《陕西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评估资助资金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