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采〔2014〕1号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做好2014年度电子订单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促进公平竞争,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度电子订单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2014年度天津市电子订单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2014年度电子订单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采购范围分类目录》。
市财政部门已就各项目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2014年度电子订单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入围供应商。供应商基本信息及产品名录已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公布。各入围供应商的投标信息和承诺的优惠内容可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tjgpc.gov.cn)电子竞价交易平台中查询,采购人可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所需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服务内容。2014年度电子订单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入围供应商资格有效期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二、采购额度
(一)货物类:100万元(电子订单采购项目为300万元)。
(二)服务类:50万元。
三、采购方法
(一)网上电子平台竞价采购
网上电子平台竞价采购分为自主竞价采购、单品牌竞价采购、多品牌竞价采购和多家定点供应商竞价采购4种采购模式。上述4种采购模式适用的采购项目类别和采购额度详见附件2:《2014年度电子订单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模式分类表》。此类项目采购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tjgpc.gov.cn)电子竞价交易平台实施。
1.自主竞价采购
采购人在电子竞价交易平台中选择所需产品,自行组织网上竞价采购,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产品的入围供应商均可参加竞价,3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网上电子平台竞价为有效竞价,竞价完成后,采购人应按最低价成交原则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2.单品牌竞价采购
采购人在电子竞价交易平台选择所需产品,委托采购中心网上竞价采购,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产品的入围供应商均可参加竞价,3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网上电子平台竞价为有效竞价,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为扩大竞争,单品牌竞价采购项目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使用多品牌竞价采购模式实施采购。
3.多品牌竞价采购
采购人在电子竞价交易平台进行委托并提交项目需求,以公示的项目需求为竞价标准,所有满足项目需求的产品均可参加竞价,1家供应商只能就1个代理品牌参与竞价,3个以上不同品牌参与网上电子平台竞价为有效竞价,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
4.多家定点供应商竞价采购
采购人在电子竞价交易平台进行委托并提交项目需求,以公示的项目需求为竞价标准,所有满足项目需求的入围定点供应商均可参与竞价,3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网上电子平台竞价为有效竞价,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
(二)自主采购
自主采购分为完全自主采购、定点自主采购两种采购模式。上述两种采购模式适用的采购项目类别和采购额度详见附件2:《2014年度电子订单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模式分类表》。
1.完全自主采购
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择优自主选择入围供应商商价并实施采购。入围供应商的基本信息、服务承诺、报价一览表和价格优惠率及可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tjgpc.gov.cn)电子竞价交易平台中“定点采购”栏目查询。
2.定点自主采购
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择优自主选择入围供应商商价并实施采购,针对此类项目,采购人需在采购中心电子竞价交易平台内与自主选择的供应商签订电子采购合同。
四、信息公告和竞价周期
网上电子平台竞价采购项目应由采购中心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信息公告应在法定工作时间发布。对采用多品牌竞价采购模式实施采购的电子订单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公告时间为1个工作日,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方可实施竞价。其它网上电子平台竞价采购项目,公告时间为1个竞价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