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工)信委、财政局,有关省直管县(市)经信局、财政局,有关担保机构:
国家工信部、财政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2]121号),要求7月15日前完成担保资金项目上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尽快组织所辖区域符合项目储备工作要求的担保机构,严格按照121号文件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在"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正式开通之前,请符合项目储备工作要求的担保机构做好担保业务分类及相关资料准备工作。管理系统开通后,各担保机构使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的担保资金端口(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网址:www.sme.gov.cn),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申报及资料准备工作。
三、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做好所辖担保机构申报项目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合格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项目申报资料一式四份,于7月6日前统一上报省经信委。项目电子文件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
联系人: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融资服务处:董觉、何军;
电 话:0731-88955550;
省财政厅金融与债务处:陈莉;
电 话:0731-85165321;
省经信委廉政信息反馈电话:0731-88955382。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