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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委:关于申报2012年度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6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研究,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度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请各单位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并按要求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12年度市级软科学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重点项目原则上支持市级部门或区县党委、政府牵头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以及有关决策研究。

  一般项目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重庆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和前瞻性问题研究以及科技、经济、财政、人事、企业、社会事务管理等决策研究。

  二、支持强度及数量

  重点项目支持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每项资助5-10万元。

  一般项目支持数量控制在100项以内,每项资助3万元。

  三、申报及组织方式

  重点项目原则上由市级部门或区县党委、政府牵头承担;一般项目有决策运用部门牵头或联合承担的将优先予以支持。

  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市级部门和区县党委、政府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各不超过15项;第三军医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各不超过10项;其他高校以及科研机构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各不超过5项,每个企业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项。

  各单位项目必须由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或项目归口组织部门筛选并审核同意后统一申报。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中,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每个科研人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软科学研究项目。

  2.各单位在申报2012年度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前必须对过去已下达的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检查。

  有在研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12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

  在签订2012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时,有超期未结题软科学研究项目的单位,不得签订2012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项目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并同时向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1份。市科委将于6月26日至7月31日受理软科学项目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将于6月26日10:00开通,7月31日17:00关闭,各单位申报项目清单和纸质申报材料1份请于8月2日18:00前送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不受理网上未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或项目归口组织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市科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

  2.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或项目归口组织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妥善管理申报帐号。

  3.申请书必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指纹的申请书纸质件有效。

  七、咨询电话

  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所有项目的网上申报和文件受理):雷阳星、蔡缙嘉 67512626、67512869

  市科委政策法规处:母乐军 67610978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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