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99号)、《培育技术市场和促进技术成果交易专项行动五年计划(2013—2017年)》(浙政办发〔2013〕147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网上技术市场成交或竞价(拍卖)产业化项目的经费补助,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市、县(市、区),优秀专业市场,优秀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网上技术市场成交或竞价(拍卖)产业化项目的经费补助按照《培育技术市场和促进技术成果交易专项行动五年计划(2013—2017年)》(浙政办发〔2013〕147号)的相关条件申报。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市、县(市、区),优秀专业市场,优秀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照《网上技术市场成交产业化项目经费补助和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市县等的评选办法(试行)》(浙科发成〔2013〕58号)的条件申报。
二、申报材料
网上技术市场成交或竞价(拍卖)产业化项目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成交产业化项目经费补助申报表》(通过厅门户网站网上申报),技术交易合同,购买方的银行支付凭证,转让方的收款收据,项目实施及产业化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市、县(市、区)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市、县(市、区)推荐表》(附件1)及能反映《推荐表》所述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技术市场优秀专业市场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优秀专业市场推荐表》(附件2)及能反映《推荐表》所述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优秀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浙江省优秀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推荐表》(附件3)及能反映《推荐表》所述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网上技术市场成交或竞价(拍卖)的产业化项目由各市、县(市、区)组织网上申报;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市由各市自行申报;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县(市、区)由各市推荐,限报3家;网上技术市场优秀专业市场由各市推荐,限报2家;优秀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由各市推荐,限报2家,义乌市1家,省属单位可直接上报。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成交产业化项目经费补助申报表》(通过网上申报自动生成)或《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市县(市、区)推荐表》《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优秀专业市场推荐表》《浙江省优秀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推荐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上报,书面材料一式2份报送省科技厅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套。
四、申报时间
网上技术市场成交或竞价(拍卖)产业化项目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5年1月10日。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市、县(市、区),网上技术市场优秀专业市场,优秀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登峰 张李春
电 话:(0571)87055409,87055371
E-mail:lidf@zjinfo.gov.cn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科技大楼714室
附件:
1.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市、县(市、区)推荐表
2.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优秀专业市场推荐表
3.浙江省优秀技术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推荐表
4.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成交或竞价(拍卖)产业化项目经费补助申报汇总表
5.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工作先进市、县(市、区)推荐汇总表
6.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优秀专业市场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