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5    浏览次数:2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有关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津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4〕24号 )精神,为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天津地区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专利运用和保护成效显著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市的申报工作,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和评选通知的要求,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驻津单位的参评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推荐,按时向国家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报送申报资料。

  (二)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集团公司、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负责组织本区域、本单位专利奖申报工作,择优推荐专利项目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三)市属局级单位和中央驻津单位可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

  三、申报名额分配

  (一)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有关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津单位、市属局级单位限推荐申报1项;

  (二)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直接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自荐1项。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项目资料1份(用U盘/光盘存储,每个推荐项目包含: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

  2.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14年4月22日,逾期不再接收。

  市知识产权局汇总全市申报项目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评选,签署推荐意见,统一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等请到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网站www.tjipo.gov.cn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下载。

  特此通知。

  

  2014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 系 人:专利实施处 张 伟

  电    话:23039860

  电子邮箱:ssc@tjipo.gov.cn

  地  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信息广场G座2层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 (收)

  邮  编:300384)

  

  

  附件1: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附件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附件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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