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有关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津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4〕24号 )精神,为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天津地区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专利运用和保护成效显著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市的申报工作,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和评选通知的要求,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驻津单位的参评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推荐,按时向国家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报送申报资料。
(二)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集团公司、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负责组织本区域、本单位专利奖申报工作,择优推荐专利项目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三)市属局级单位和中央驻津单位可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
三、申报名额分配
(一)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有关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津单位、市属局级单位限推荐申报1项;
(二)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直接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自荐1项。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项目资料1份(用U盘/光盘存储,每个推荐项目包含: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
2.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14年4月22日,逾期不再接收。
市知识产权局汇总全市申报项目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评选,签署推荐意见,统一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等请到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网站www.tjipo.gov.cn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下载。
特此通知。
2014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 系 人:专利实施处 张 伟
电 话:23039860
电子邮箱:ssc@tjipo.gov.cn
地 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信息广场G座2层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 (收)
邮 编:300384)
附件1: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附件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附件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