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处室、区县经信委(发改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开展2012年工业发展资金项目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抓紧项目申报工作,要求推荐项目具备评审条件并符合《2012年北京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投资导向意见》,对于已安排评审的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可不再重复推荐。
1、区县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报送至委相关产业处室,报送时间截止至2012年7月10日(周二)下班前。
2、专业处经审核汇总到规划处时间截止至2012年7月13日(周五)下班前,并要求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电子邮箱:liuweiliang@bjeit.gov.cn
cheyue@bjeit.gov.cn
规划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