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9    浏览次数: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牧)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有效合理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农计发【2015】184号),要求申请中央政府投资的项目必须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按规定将项目信息资料同时填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没有纳入储备的项目将不予安排投资。请严格按照文件提出的储备范围(主要包括农业部已经批复可研、农业部已经下达项目部分投资计划、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近三年准备申报的三类建设项目)、储备内容、储备流程和工作进度安排填报、提交有关项目资料。厅属单位要及时作好与农业部有关业务司局的联系沟通,指导本行业做好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储备工作。

现将农业部文件转发,请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农业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请从河北农业信息网下载,网址:www.heagri.gov.cn。

联系人:付艳芳 陈彦军 0311-86680676 86684950

附件:农业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厅

                                          2015年12月1日

 农业部18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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