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0    浏览次数:2

 

各市科技局、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各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及依托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强和规范平台管理,切实发挥创新平台在服务中小企业、支撑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根据《浙江省省级行业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和期限

  2013年底前启动建设的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共80家。本次绩效评价统计数据期限为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

  二、评价方法

  按照《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绩效评价体系》(见附件),委托第三方采取平台在线评价和实地抽查的方式,对创新平台的基础条件、能力建设、服务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档次。评价结果将作为择优扶持、运行补助和整改淘汰的主要依据。

  三、要求

  本次评价数据主要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数据填报网址:http://cxzt.zjkjt.gov.cn,备用网址:http://202.107.205.12:8701。绩效评价网上数据抓取截止至2014年10月15日。各平台依托单位应如实填报数据,并对填报数据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请各平台依托单位和所在市、县(市、区)科技局督促和督查。

  联系人: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  乐斌  0571-87054053

  附件: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绩效评价体系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0月8日

附件:

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运行绩效评价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评价标准

分值

备注

1.基础条件(满分15分)

1.基础设施
(满分8分)

平台设备原值总额(满分4分)

万元

5000万元(含)以上

4

 

3000(含)-5000万元

3

2000(含)-3000万元

2

2000万元以下

1

工作场地面积(满分4分)

m2

10000m2(含)以上

4

 

5000(含)-10000m2

3

1000(含)-5000m2

2

1000m2以下

1

2.人员配备
(满分7分)

专职人员规模(满分3分)

50人(含)以上

3

 

20(含)-50人

2

20人以下

1

其中:硕士以上及中高级职称所占比例(满分2分)

%

50%(含)以上

2

 

30(含)-50%

1

30%以下

0

其中:高层次人才数(院士、国省级千人计划、省151第一层次、特级专家等)(满分2分)

每拥有1名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得2分;每拥有1名省千人计划、省151等省级人才得1分;累计不超过2分

 0-2

 

2.能力建设(满分25分)

3.承担项目
(满分6分)

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满分6分)

每承担1个国家级项目得2分;每承担1个省部级项目得1分;累计不超过6分

0-6

 

4.知识产权
(满分8分)

年获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外观专利授权,及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其他知识产权数量(满分8分)

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得1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件得0.3分;外观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其他知识产权每件得0.1分;累计不超过8分

0-8

 

5.科技成果
(满分6分)

年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数量(满分6分)

每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得5分;每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得4分;每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得3分,每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三等奖得2分;累计不超过6分

0-6

 

6.标准制定
(满分5分)

年主持或参与制定标准数量(满分5分)

每主持制定1项颁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得1分;每参与制定1项颁布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得0.3分;累计不超过5分

0-5

 

3.服务成效(满分60分)

7.科技服务
(满分35分)

累计加入平台服务层的企业数或农户数(满分5分)

家/户

加入平台服务层的,每50家企业得0.5分;每500户农户得0.2分;累计不超过5分

0-5

 

年为企业解决的技术难题数(满分10分)

每解决1个难题得0.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0-10

为企业解决的技术难题应具有相关技术合同或协议

年对外检测测试次数(满分10分)

每检测测试200次得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0-10

 

年开展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次数(满分4分)

4次(含)以上

4

 

2次(含)-3次

 2-3

 

1次(含)以下

0-1

 

年开展技术推广和活动次数(满分6分)

每组织1次科技对接、项目推介或展示等活动得0.5分,累计不超过6分

0-6

 

8.平台效益
(满分25分)

平台的年服务收入(满分15分)

万元

3000万元(含)以上

15

 

1000万元(含)-3000万元

 10-14

 

500万元(含)-1000万元

 6-9

 

100万元(含)-500万元

 3-5

 

100万元以下

0-2

 

通过平台服务,如工艺改进、产品开发、成果推广等为服务企业产生的年经济效益(产值)(满分10分)

亿元

10亿元(含)以上

10

 

7亿元(含)-10亿元

 8-9

 

5亿元(含)-7亿元

 6-7

 

2亿元(含)-5亿元

 4-5

 

0.5亿元(含)-2亿元

 2-3

 

0.5亿元以下

 0-1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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