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经信委:关于征集2012年度第二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4    浏览次数:3

皖经信规划函〔2012〕735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委直管行业协会,省质监局:

  为做好2012年度第二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标准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项目申报须紧密结合《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以及32个子规划,《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省委、省政府有关新型工业化的重大部署等。

  (二)项目申报须紧密结合我省产业发展重点,突出主导产业,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等领域进行。

  (三)项目申报中,对于已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产品及项目涉及的相关标准,将进行重点推荐。

  (四)对已列入我省地方标准的项目,将进行重点推荐,促使标准升级。

  二、申报范围

  (一)涉及我省工业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的各类技术标准;以装备制造业、汽车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要求和工业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运、使用等过程中涉及安全与卫生的相关标准。

  (二)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新能源汽车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相关标准。

  (三)轻工、纺织服装、陶瓷、建材等我省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相关标准。

  (四)工业物流、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标准。

  (五)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领域相关标准。

  (六)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防尘防毒、个体防护等领域急需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技术要求。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经信委(经委)组织辖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开展申报;直管行业协会可以会同有关单位直接对我委申报,也可以通过有关市经信委申报;省质监局直接申报。

  (二)各市经信委(经委)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充分发挥地方产业优势,认真梳理企业制定标准的需求,突出重点产业,努力提高标准质量,做好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的规划和项目申报工作。

  (三)各市经信委(经委)和直管行业协会对辖区内征集的标准项目要认真分析急迫性、创新性和国际性(即标准立项的“三性”),掌握申报标准项目在体系表中的具体位置,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

  (四)请各市经信委(经委)督促有关单位对已下达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顺利结题,并掌握进度,及时向我委报告。

  (五)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行业标准项目立项请示》(见附件1)、《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3)。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报送时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行业标准项目原则上滚动申报,每季度可申报一次,2012年第三季度请各市经信委(经委)、直管行业协会、省质监局于2012年7月30日前将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省经信委规划处,以后每季度第一个月30日前申报。

  联系人:省经信委规划处 朱珉,电话:0551-2871085(兼传真),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邮政编码:230001,网址:www.aheic.gov.cn,电子邮箱:ghczhumin@163.com。

  附件:

  1、行业标准项目立项申请格式.doc 
  2、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申请表.doc 
  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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