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信基〔2012〕538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培育、发展三网融合产业的特色园(区)和项目,大力推动我省三网融合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0﹞5号)、《关于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协办函﹝2012﹞1号)精神,按照《江苏省三网融合试点示范园(区)及项目认定办法》规定,现就组织开展我省三网融合试点示范园(区)和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主体
(一)范围:包括三网融合园(区)和项目两类。
(二)主体:本省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产业集聚区,及本省从事三网融合产业相关产品生产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填报《江苏省三网融合试点示范园(区)申报表》(附件1)或《江苏省三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2),并于7月29日前向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试点示范园(区)申报内容重点反映园(区)在推动三网融合发展中采取的各项推进措施(包括推动三网融合产业集聚发展,提高三网融合技术和产品生产研发、应用推广能力,园(区)内融合服务应用情况等)及取得成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内容重点反映项目在规划、建设、运维等方面的创新举措,或在软、硬件产品生产研发、推广应用方面的创新举措及成果。
(二)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江苏省三网融合试点示范园(区)及项目认定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或“不推荐”意见,并于8月10日前汇总结果向省经信委申报。
(三)除各申报单位向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报告、申报表,及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省经信委出具的推荐报告采用纸质材料外,其它材料统一采用电子版申报。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查,认真把关,确保申报工作质量。
(二)本通知及相关申报表、认定办法电子文档,可从省经信委网站(www.jseic.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
联系人:王晓荣、张北虹
联系电话:025-83348972(兼传真),83348932
邮 箱:jseic_jcssc@163.com
附件:1、江苏省三网融合试点示范园(区)申报表
2、江苏省三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1:
编号:
江苏省三网融合试点示范园(区)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印章):
地址邮编:
填报日期: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
填 表 说 明
一、申报主体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请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本表。本表所填数据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三、申报表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4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请报送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处室。
XX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或信电局)联系人:XXX,咨询电话:XXXX-XXXXXXXX。
单位名称 |
|
负责人 |
|
||
联系人 |
|
电话/电邮 |
|
||
园区 概况 |
(主要填写区域面积、行政设置、人口、产业结构、经济运行情况等) |
||||
三网融合发展情况 |
发展 措施 |
主要填写:1、在推进三网融合发展中建立的工作机制;2、采取的各项推进措施(包括推动三网融合产业集聚发展,提高三网融合技术和产品生产研发、应用推广能力,园(区)内融合服务应用情况等);或3、包括前述内容的明确计划。 |
|||
集聚 发展 |
主要填写:1、园(区)三网融合产业相关产品生产或服务集聚发展概况(包括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种类、销售额、技术水平等);或2、园(区)三网融合产业相关产品生产或服务集聚发展的明确计划。 |
||||
融合服务 |
主要填写:园(区)三网融合领域有关技术或服务应用概况或明确推动融合服务的计划情况。 |
||||
省辖市经济和 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推荐意见:□推荐 □不推荐
年 月 日 (印章) |
||||
省 专 家 小 组 评 估 意 见 |
评估结论:□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组长:
年 月 日 |
||||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审 定 意 见 |
年 月 日 (印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