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太湖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扎实推进科学治太工作,经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与蓝藻治理专家委员会研究建议、省有关部门审核,决定安排我省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第六期)用于重点支持开展相关技术示范类课题研究。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委托,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该项目有关课题研究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课题
1、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脱氮技术研究与示范
选择典型城镇(原水TN>30 mg/L)污水处理厂,综合开展污水处理系统总氮削减与尾水深度脱氮技术研究,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减排效果,出水水质全面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要求TN去除率80%以上,且出水TN<8mg/L。建立示范工程(处理规模大于5000T/d),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制定技术规范。本课题太湖治理专项资金资助额度在130万元以内。
2、城市污泥厌氧发酵产酸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针对太湖流域污水处理厂碳源短缺问题,研发城市污泥高效发酵产酸的技术工艺,研究污泥发酵产酸过程中氮磷释放影响因素及调控方法,建立污泥处理量不小于5m3/d的示范工程,污泥产酸转化率>0.35g/g VS,乙酸构成比>60%,污水脱氮除磷碳源自给率>80%。本课题太湖治理专项资金资助额度在130万元以内。
3、含有机氮类难降解工业废水高效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
调查流域工业有机氮排放现状,针对化工、医药、农药等难降解工业废水中有机氮类污染物难以用常规工艺去除且可在水体中降解释放氨氮的问题,研究、筛选有机氮类污染物高效降解菌株,开发有机氮类污染物高效降解与现有生物脱氮工艺的协同技术,建立处理规模大于500吨/天的示范工程,有机氮类污染物降解率95%以上,出水稳定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制定技术规范。本课题太湖治理专项资金资助额度在130万元以内。
4、太湖流域光伏产业总氮污染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
针对排放总氮浓度较高的光伏产业废水,开展经济有效的废水总氮污染物深度处理技术研发、集成,排放水稳定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建立规模大于200吨/天的示范工程,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制定技术规范。本课题太湖治理专项资金资助额度在120万元以内。
5、太湖饮用水水质应急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
针对太湖取水口水域蓝藻暴发,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偶有波动,威胁安全供水的问题,开展驱藻增氧和水厂深度处理等水质净化技术研究,确保饮用水源地和水厂出厂水质。选择典型太湖水源地和水厂,建立包含水源地取水口的示范工程,水面除藻装备处理能力4000m3/小时,蓝藻拦截率80%以上,水源地水质发生波动后可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水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本课题太湖治理专项资金资助额度在130万元以内。
6、太湖淤泥低能耗深度干燥与建材化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调查太湖不同湖段淤泥性能,研究太湖淤泥低能耗深度干燥技术与装备,研发高掺量淤泥建材化利用关键技术和配套生产线,开展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建立2万吨/年以上的淤泥干燥示范工程,干燥后淤泥含水率低于20%,综合耗电量小于50kWh/吨蒸发水,建材产品中淤泥利用量不低于70%,性能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本课题太湖治理专项资金资助额度在120万元以内。
7、太湖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改善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
选择太湖西岸典型主要入湖河流,详细调查、分析该河流氮、磷主要水污染物污染来源,研究河道及主要支浜水质改善关键适用技术,修订河流水环境整治方案,结合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建成河流水质改善综合示范工程,整治后河流水质优于上游来水,氨氮、总氮浓度较整治前下降30%。本课题太湖治理专项资金资助额度在260万元以内。
注:上述七个课题的示范工程建设地点必须位于《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江苏省太湖流域范围内。
二、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为国内依法注册登记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具备国家认可的高级职称资格,并具备与所投标课题有关的科研工作业绩和经历,并能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课题任务。
2、投标人必须获得任职单位对其参与本项目的支持,能够取得课题研究相匹配的科研设施仪器、人员队伍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并取得相应承诺书。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不存在严重违约及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三、招标说明
1、投标人只能选择本次七个科研课题中的一个进行投标。
2、投标人作为课题研究和示范工程的最终责任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课题所属示范工程的顺利完成。若示范工程不是由投标人或所任职单位直接实施完成,则必须与直接实施示范工程的单位或组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3、此次投标前已承担且未完成的江苏省太湖水环境治理技术示范类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课题研究进度要求:自课题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所有课题研究工作及示范工程原则上在一年内完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半。
5、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并建立示范工程,投标人必须明确除太湖治理专项资金资助外的其他资金来源,且保证自筹配套资金与其所申报江苏省太湖水环境治理省级专项资金资助资金额比例不得小于2:1,须提供相应承诺及资信证明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配套经费使用预算的情况。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6日至2011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派员持有效证件及后附报名申请表(加盖任职单位公章)前往南京市中山北路216号北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日期:2012年8月14日9时30 分
8、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14日8时30 分至9时30分,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 电子大楼1楼会议室。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14日9时30 分,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 电子大楼1楼会议室。
四、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高 腾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16号北4楼 邮 编:210003
电 话:025-83581353 传 真:025-83581350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