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30    浏览次数:2

  关于上报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通知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2011年省政府工作要点》(粤府〔2011〕15号)和《印发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1〕34号)等要求,以及省政府近期工作安排,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年初省关于做好十件民生实事的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汇总本单位所承担民生实事的有关落实情况,包括做好民生实事的主要措施及成效,实事求是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2012年度民生实事的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材料,于2012年1月5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督办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杨洁,电话:83132325,传真:83132739,邮箱:gdgdbc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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