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9    浏览次数:2
皖民营办函〔2015〕16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皖发〔2013〕7号),为鼓励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现就2015年度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一)2015年度我省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正式发布标准文本的民营企业。
  (二)主导标准制定的民营企业是指在标准发布稿中,位列编制单位前三位、且排序最前的民营企业,同一个标准只补助一户企业。
  二、奖补标准
  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民营企业实行分级补助,单个标准补助及同一企业有多个标准补助金额待定。
  三、工作程序
  (一)各地申报。申报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如实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经信委进行初审,统一汇总上报省经信委。
  (二)材料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补标准,提出奖补初步方案。
  (三)社会公示。对奖补方案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定奖补方案。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省辖市、省直管县经信委申报文件;
  2.2015年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汇总表(附件1);
  3.安徽省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补助申请表(附件2);
  4.申报国际标准的企业应提供国际标准提案和国际标准审定会会议纪要;申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应提供标准的立项文件复印件、发布公告复印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5.企业制定标准的发布稿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仅限申报标准奖补);
  7.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方式。
  请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经信委于2016年5月1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规划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ahjwsunyan@126.com和ghczhumin@163.com,并注明“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申报”。
  联系人:孙岩(中小企业局),电话:0551-62871872;朱珉(规划处),电话:0551-62871085。

  附件:1.2015年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汇总表
     2.安徽省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补助申请表

                                    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
相关附件:
1. 1.2015年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汇总表.xls
2. 2.安徽省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补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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