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天津市区县知识产权托管试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3    浏览次数:5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滨海新区功能区知识产权主管单位:

  为更好推动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加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实现以托管促管理,管理带“消零”,“消零”育人才,人才强管理的良性循环,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企业转型升级,市知识产权局开展2014年区县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重视区域内知识产权工作,区县(功能区)系统开展企业专利培训、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对接服务工作,并有配套政策;

  (二)拥有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对接服务平台、配备专门人员、实施政策引导的工作意愿和基础,可为入驻的服务机构提供工作便利;

  (三)试点期内,原则上每年“入托”企业不少于300家,且“入托”企业均实现专利管理消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零突破、专利工作者零突破。

  二、 试点内容和目标

  (一)初步建立区县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对接以及培训工作。

  (二)组织建立优质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队伍。

  (三)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体系,通过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四)建设一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队伍。引导入托企业逐步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培育企业专利工作联络员逐步成长为熟悉知识产权制度的工作者、管理者。

  三、 试点周期

  试点周期2014年1月-2016年12月

  四、 政策支持

  根据试点区县(功能区)托管工作情况,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支持。

  五、 申报材料

  (一)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区县申报书

  (二) 区县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方案

  六、 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于7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电子件,报送到市知识产权局管理处;

  (二)试点区县每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托管工作总结、入托企业列表和培训、对接现场照片报送到市知识产权局管理处。

  (三)试点区县加强对入托企业和托管服务机构的管理和工作指导,防止非正常申请的发生。

  

  附件:天津市区县知识产权托管试点申报书

  天津市区县知识产权托管试点申报书.doc

  

  

  2014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傅强、孙志艳    电话及传真:2303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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