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揭阳市揭西县设立新洪木材检查站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2-01-04    浏览次数:2
 


  
 

                      粤办函〔2011〕792号
  
 

  

关于同意揭阳市揭西县设立

新洪木材检查站的复函

  

揭阳市人民政府:

  揭府〔2011〕46号请示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揭西县在省道S335线东行96KM+200M处设立“揭西县新洪木材检查站”。请你市切实加强对检查站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检查、文明执法,严防公路“三乱”行为发生,并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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