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有关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中央驻津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十次党代会、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根据《天津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展天津市专利奖2014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专利权人是单位法人的须在本市注册,是自然人的应具有本市户籍、工作居住证;
(二)参评专利应为2013年12月31日前授权(以授权公告日为准)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参评专利技术水平高或设计新颖,已实施转化并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参评专利为单项专利,不得将多项专利组合申报;
(五)参评专利的专利权稳定。
下列专利不得申报天津市专利奖:
(一)参评专利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天津市专利奖的;
(二)2013年申报天津市专利奖已公示的获奖候选专利;
(三)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二、申报名额分配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有关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津单位、市属局级单位限推荐申报1项;
根据天津市专利奖获奖情况,增加相应推荐名额的(见《增加推荐名额单位名单》附件1);
天津市专利试点工业园区可自荐1项。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天津市专利奖申报书》(见附件2);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参评专利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出具日期为2014年度,办理周期为7个工作日,请提前办理,联系电话:23039867);
4.经济效益证明材料(相关合同复印件);
5.省部级奖励证书复印件;
6.项目图片、照片2-3张;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材料顺序,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件(申报书为word文档格式)。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4年7月31日,逾期不再接收。
2.专利权人按照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后,按隶属关系或注册地向区县知识产权局、集团工业公司申报。
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集团公司对专利奖申报项目进行遴选排序,填写推荐函(见附件3),统一向评审办公室推荐申报。
4.市属局级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中央驻津单位直接向评审办公室申报。
5.天津市专利试点工业园区直接向评审办公室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增加推荐名额单位名单
2.天津市专利奖申报书
3.推荐函
2014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张伟 电话:23039860
电子邮箱:ssc@tjipo.gov.cn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信息广场G座2层
222室天津市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邮编:30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