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1年省级农业新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项目竞争性评审会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05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地级市农业局、财政局,兴宁市、紫金县农业局、财政局:

  根据《2011年省级农业新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及我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评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定于2012年1月5日至6日在广州组织召开2011年省级农业新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项目竞争性评审会议。为做好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行为公开、公正、公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1月5日至6日。5日上午8:30召开预备会和进行资料评审。6日上午8:30召开现场陈述答辩会议。9-11日对评审综合得分前三名的项目进行现场考评。

  二、会议地点

  云山大酒店南七楼一号会议室(广州市先烈中路云鹤北街8号)

  三、参加人员

  广州等15个已向省提交申报2011年省级农业新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材料的市(县)各派两名代表。(其中一人为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一人为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相关要求

  (一)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本项目管理主体是项目所在地政府,责任主体是项目所在地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实施主体是项目承担单位。请按各主体的职责做好项目竞争陈述答辩。

  (二)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各参评市(县)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级农业新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有关新、特的含义,统一思想,认真组织,精心准备,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优良的竞争作风,参与2011年省级农业新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竞争性评审工作。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2011年省级农业新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项目资金分配引入竞争机制,是资金分配机制向科学合理、公平高效改革的方向,是实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有效措施。各参评市(县)要通过竞争增强发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激发竞争意识,挖掘内在发展潜力,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资料,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本地区农业新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

  (四)严肃纪律,规范程序。

  1、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和参评市(县)现场陈述答辩出场顺序号。1月5日上午召开2011年省级农业新兴特色产业示范基地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预备会议,宣布评审纪律,公开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和抽取参评市(县)现场陈述答辩出场顺序号。

  2、现场陈述要求。由参加会议的项目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主陈述,主要包括当地政府重点扶持的内容、建设思路、竞争的优势条件、及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保障措施等,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负责人可就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申报材料需补充说明的事项进行补充陈述,不需对申报材料中已有的内容重复讲解。陈述用语要简洁、明了,表达自然流畅。

  参评市(县)按抽签顺序出场进行答辩,先陈述后答辩,其中现场陈述时间15分钟、提问答辩时间10分钟。整个陈述答辩过程必须使用普通话,陈述内容和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陈述答辩时要采用电脑幻灯片(PPT)。

  3.现场答辩要求。参评市(县)其他代表可辅助进行答辩。在回答专家提问时应做到回答清晰、有条理,回答完毕应明确说明。对专家提问应明确回答,不能回避问题。

  4.回避要求。当参评市(县)代表开始陈述答辩时,按顺序未进行陈述答辩的其他市(县)的代表应当回避,进入会场时间由工作人员通知。

  5.评分要求。专家评审组成员根据资料审核和现场陈述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参加竞争性评审会议现场陈述答辩人员食宿自理。

  联系人:省财政厅,穆慧姝;电话:020-83170280

  省农业厅,毛朝晖;电话:020-37288217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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