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等部门2012年第3号公告)和《商务部办公厅 中宣部办公厅 文化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2]228号)要求,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评审小组对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和复审。初步认定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等489家企业为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中央电视台国际视频发稿平台等106个项目为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7月18日-7月25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反馈至商务部服贸司,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朱雪琴
电 话:010-65197093
传 真:010-65197443
电子信箱:zhuxueqin@mofcom.gov.cn
特此公示。
附 件:
1、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名单
2、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名单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