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6年内免检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6    浏览次数:5

各区县环保局、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

  为配合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4〕219号)实施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同时同步开展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市环保局制定了《天津市6年内免检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方案》,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各相关部门、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天津市6年内免检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方案

  2.天津市环保局关于6年内免检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

  工作的通告

  2014年8月22日

  (联系人:市机动车排污检控中心 闫佳

  联系电话:87671736、87671739)

  (此件主动公开)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