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11-2012年市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设计的函

发布日期:2012-01-12    浏览次数:3

  有关地级市农业局,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农业局:

  2011-2012年市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经过竞争性评审立项,确定8个市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和19个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省级资金已由省财政厅下达(粤财农〔2011〕632号)。我厅原则同意你们上报的项目设计书,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设计。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按照省下达的投资额度和建设规模,修改完善项目设计,制订完善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加强项目管理。依照《市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08〕422号),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各项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落实项目自筹资金,确保省财政资金和市县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设计书内容施工,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如确因客观原因需要改变计划的,必须办理报批手续。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项目建设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实用性。

  三、及时做好信息报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报送工作,各项目市(县、区)务必于2012年3月底前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联系人:卢茂权,电话020-37288387,邮箱:zzycc@gdagri.gov.cn

  附件:1.2011-2012年市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建设任务表

  2.2011-2012年市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设计书专家评审意见(分市印发)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下载:关于批复2011-2012年市县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设计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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