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专利试点(运用类)实施办法》,市知识产权局定于近期开展天津市专利试点(运用类)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合同截止时间在2014年9月30日的运用类试点项目。
二、验收材料
1、《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
2、工作总结
3、资助经费决算报告
4、专利申请明细
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封面采用《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的封面。
三、验收程序
1、各试点单位于9月23日前将验收材料一式四份,经所属区县知识产权局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同时报电子件)。
2、市知识产权局9月底召开专家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区县知识产权局应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所属试点单位开展总结工作,指导所属试点单位整理结项验收材料。各试点单位应抓紧梳理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确保顺利通过结项验收。
附件: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
2014年9月18日
联系人:周蓓蓓 电话/传真:23039861
邮箱:zhoubeibei@tjip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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