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长白山管委会招商局: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2年支持酒类追溯体系建设等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2]111号)要求,省商务厅将开展三绿工程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三绿工程示范项目支持内容
支持试点企业开展以“推广绿色低碳采购、培育绿色低碳市场(商店、饭店)、引导绿色低碳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示范项目建设。支持试点企业建立绿色低碳采购规范,扩大采购低碳标识、绿色标识、有机标识、环境标识、地理标识、二级以上节能标识和驰名商标等商品,开展绿色低碳促销活动,提升绿色低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支持试点企业建立健全能效管理机制,改造节能、节水、减排、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等设施,开展绿色低碳运营;支持试点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消费宣传和信息服务工作。
二、三绿工程示范项目支持方式
三绿工程示范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三绿工程示范项目试点企业。每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且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
三、三绿工程示范项目承办企业资质条件
(一)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综合百货(家电)商场、超市、饭店、物流配送中心及批发市场等独立法人;
(二)重合同、讲信用,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重大突发事件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配合政府维护市场稳定;
(三)在本地区或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推动绿色低碳商业流通方面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四)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中小商贸企业。
四、申报程序
由各地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认真做好三绿工程示范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组织实施工作,挑选本地区或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推动绿色低碳商业流通方面具有较好工作基础的企业,并于7月27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将对三绿工程示范项目试点评审后,将在省商务厅网站上予以公示。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