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所属各国家级示范平台:
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信企函[2015]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所属国家级示范平台运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检查范围是经工信部认定的首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我市共9家。检查内容为示范平台2014年全年的运营情况(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服务满意度等)。
二、工作要求。
(一)需上报的材料
各示范平台按要求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含电子版),于2015年3月2日前报市中小企业局创新发展处。
1.全年服务工作总结。包括:运营管理、制度建设、服务业绩及成效,以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等。
2.享受进口设备免税政策的情况。
3.服务企业名单(100家以上)。
4.示范平台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单个机构填一行)
5.服务满意度测评及评价意见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1、2、3请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4、5只需提供电子版。
(二)系统填报
各平台还需通过示范平台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sfpt.sme.gov.cn/index.action, 2015年1月25日以后上线)填报申请表,工作总结和服务企业名单等内容。
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局创新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王爱民;电话:24219182
e-mail:tjsmewam@126.com
附件:1、示范平台基本情况汇总表
2、服务满意度测评及评价意见表
2015年1月15日
附件1(12).xls
附件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