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环保局:
根据《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浙质标函[2014]25号),标准起草单位形成了《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附件1)。为使标准文本内容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具有操作性,现征求你单位修改意见,请填写《浙江省能耗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附件2),于10月31日前通过传真方式反馈省经信委。
联系人:省能源监察大队 杨淑明,电话:88808980,传真:88068317;省经信委法规处童森军,电话:87058344;省环保局污防处 章少坡,电话:28869080。
附件:1.《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2.标准征求意见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