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市级两化融合技术应用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31    浏览次数:2

渝经信经信〔201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意见》(渝府发〔2009〕90号)有关精神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两化融合支撑体系,务实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战略,我委决定依托我市基础实施好、技术力量强、服务热情高的单位建设一批市级两化融合技术应用中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及基本功能

  (一)类别

  按照“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拟建重庆市物联网技术应用中心、重庆市物流信息化技术应用中心、重庆市节能降耗信息化技术应用中心、重庆市电子商务技术应用中心等四个技术应用中心,为我市两化深度融合提供有力的技术服务支撑。

  (二)基本功能

  1、技术攻关

  结合我市实际需要,融合各类技术,攻克我市两化深度融合方面的技术难题。

  2、技术咨询

  为我市企业提供两化深度融合的建设思路、模式、规划、解决方案等技术咨询。

  3、培养人才

  培养两化深度融合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应用人才和推广人才。

  4、提供服务

  为政府部门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提供决策、实施、宣传、培训等相关技术服务。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两化融合相关工作的经验、能力和良好信誉。

  (二)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两化融合相关工作并有研究或应用成果。

  (三)有与两化融合工作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其中,从事企业信息化服务且具有教授/高工职称的专职人员至少5名,具有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的财务人员至少一名,大专学历以上的工作人员比例应占在册职工总数的80%以上。

  (六)机构负责人应是本机构的专职人员。

  (七)有固定的工作场地和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设施。

  (八)有机构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

  四、申报材料和程序

  申报单位通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众信息网(http://wjj.cq.gov.cn/ )下载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填写完备后报我委经济信息化处。联系人:赵红民;电话:63895413 ;传真:63895378 ;E-mail:zhaohmjxc@126.com。

  五、申报与受理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

  六、认定流程

  (一)发布通知,组织高校、研究所、企业进行申报。

  (二)主管处室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主管处室提出认定名单报委分管领导审定。

  (四)委分管领导审定后,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发布公示一周。如公示有异议,处理异议,再按上述流程进行重新申报;如公示无异议,委发布文件通知和网站通告予以认定,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合同。

  为确保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和审批市级两化融合技术应用中心,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委纪检监察室将加强监督管理,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电话:63899426)。

  附件:渝经信经信2012007.doc

  二O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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