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
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1年10月14日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60号)要求,我局对2010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1年9月20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