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的自主创新,探索财政科技投入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突破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难题,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决定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省科技重大专项“湘江流域镉污染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的承担单位,并给予配套支持。为促进公平竞争,确保省科技重大专项招投标工作公开、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科技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衡阳市人民政府、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
湘江流域镉污染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三、招标出资
招标人出资科技攻关经费2000万元,其中湖南省科学技术厅700万元,衡阳市人民政府100万元,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1200万元。
四、研究内容
(一)锌冶炼过程镉的富集与减排关键技术研究
1、锌焙砂连续浸出中镉的高效浸出技术研究
2、浸出液的处理与镉的富集技术与工艺
(二)含镉料渣清洁利用技术与工程示范
1、含镉料渣浸出关键技术及工艺研究
2、浸出液提取镉关键技术与工艺优化研究
(三)矿冶区污染土壤中镉化学阻隔研究与生态修复技术工程示范
1、水口山矿冶区土壤中镉化学阻隔研究
2、污染土壤修复新技术开发与示范
五、考核指标
总体目标:实现锌冶炼中镉利用率85%,有价元素回收利用率70%;形成锌湿法冶炼镉高效浸出与清洁利用工艺。
(一)锌冶炼过程镉的富集与减排关键技术及应用
基于现有的焙烧-浸出工艺,突破镉的富集与减排关键技术。改进焙烧-浸出工艺,实现镉的浸出率达到90%以上,净化液中Cd≤0.0015g/L,镉的富集(回收)率达到85%以上,富镉物料中镉含量大于50%,形成锌湿法冶炼镉高效浸出与富集工艺;发表SCI/EI等检索论文2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
(二)含镉料渣清洁利用技术与工程示范
处理铅锌冶炼过程中铜镉渣、铅底吹炉含镉烟尘等含镉料渣,实现镉、锌、铜等元素的有效分离和回收,镉的浸出率87%以上,镉的回收率80%以上。形成含镉料渣清洁利用工艺及其操作规范,在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建立5000吨/年含镉料渣处理示范工程,海绵镉中镉含量大于80%;年实现镉减量化100吨;年实现资源化回收镉300吨、锌300吨、铜50吨,新增利润100万元。外排废水镉、锌、铜、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浓度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 —2010)》,形成企业技术标准。发表SCI/EI等检索论文2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
(三)矿冶区镉污染土壤化学阻隔研究与生态修复技术工程示范
明确水口山矿冶区镉污染土壤边界,提出镉污染区域土壤修复目标、土壤应用功能及保护目标;在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建立20亩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修复示范区,示范区修复后植被覆盖率达到80%以上,修复后污染土壤中镉等重金属有效态含量降低30%以上;发表SCI/EI等检索论文2篇以上,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
六、知识产权归属
(一)本课题形成的知识产权归招投标单位共同所有。中标方应保证本课题所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已取得合法授权,并确保招标企业的实施不会造成任何知识产权侵权;如出现第三方的侵权行为,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中标方具体研发人员,经成果归属单位同意,享有取得的成果参与评奖或发表学术论文的权利。
七、实施期限
本项目实施期2012年9月~2015年8月。实施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本专项实行监理和验收。监理和验收办法严格参照《湖南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执行。
八、投标人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均可投标。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以第一投标单位作为投标资格审查与被评审的主体。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与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归属(联合体各方应将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九、招标说明
(一)项目采取资格预审制。欲投标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领取《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并必须于2012年8月8日17:30前提交《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应的佐证材料,其后送达的文件恕不接受。自8月9日起,通过资格审查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0日17:30分,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上述文件领取和接受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领取和接受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社发处612室。领取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社发处 李林
电 话: 0731-88988827
邮 箱:hnkjs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