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对2013年度和2010-2011年度延期整改跟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1    浏览次数:2

冀卫办科教函〔2015〕29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有关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跟踪项目管理,评估我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实施绩效和水平,我委将于近期对2013年度57个跟踪项目和2010-2011年度延期整改的7个跟踪项目,共64个跟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3年度我委下达的57项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附件1)和2010-2011年度延期整改的7个跟踪项目(附件2),共64个项目。

  二、工作安排

  (一)自评总结阶段(12月14日-12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跟踪项目开展情况,内容包括:承担项目数量及概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人才培养情况,项目完成质量、效益及推广情况,项目实施中遇到问题及措施,对跟踪项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分项目进行自评,并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

  (二)评估检查阶段。组织专家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并对项目进行评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委将依据专家考查意见作出验收结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本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推动跟踪项目工作深入开展。项目验收情况将作为确定下一年度跟踪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延期及限期整改项目验收仍然不合格者,我委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向项目承担单位追回拨款;无故不参加验收的项目,我委将禁止其单位申报跟踪项目2年。

  (二)请于12月31日前将跟踪项目工作总结和跟踪项目验收报告(书面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我委科教处。省直单位直接报送,市级单位由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统一报送。上报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哲0311-66165200

  Email:hebwstkjch@163.com

  附件:1.2013年度跟踪项目一览表

     2.2010-2011年度延期整改跟踪项目一览表

     3.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验收报告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