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天津市专利信息传播利用讲师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6    浏览次数:4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建设任务,通过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加速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速专利技术产业化和运营发展,天津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成立天津市专利信息传播利用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建目的

  通过组织成立公益性的讲师团并开展“专利信息大讲堂”系列活动,在全市创新主体中加速推进专利制度和专利信息利用工作,丰富各区县(行业)专利信息工作站活动内容,培育科技型企业服务专业队伍和专利信息传播利用骨干人才,提高专利信息传播利用的深度和广度,服务我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大局。

  二、工作职责

  市知识产权局通过推荐申报、处室初审、专家评审和局长办公会审定等工作程序,选聘孙亮等38名同志为天津市首批专利信息传播利用讲师,在全市开展公益性专利信息推广利用工作,聘期为三年。聘期内应开展以下工作:

  1、 开展专利信息公益服务。通过专利信息大讲堂等培训形式,重点向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宣传推广我市及国家专利信息资源和推进政策,提供公益性专利信息辅导讲座和人才培训。

  2、 培养专利信息服务团队。通过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活动,培养锻炼专业化专利信息服务团队,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企业对专利信息深度开发的服务需求。

  3、 开展专利信息专业服务。通过与国内外专利信息服务机构携手开展业务、帮助企业时时跟踪行业技术和市场动态、开发专利预警分析报告、组织专利技术与资本及市场领域运营转化等工作形式,创新服务产品和业务模式,为全市企业提供高端专利信息服务。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大支持。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应高度重视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工作,结合全市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建设,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开展区域专利资源分析导航重点产业布局,支持领军型科技企业开展专利风险预警,探索在自创区内建设专利信息工作站的新途径。市知识产权局将率先在领导重视、工作深入、服务较好的区县中建立市级专利信息工作站。

  2、多方共推、培育市场。市知识产权局指定发展规划处(专利信息处)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区县和行业集团公司应将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紧密结合,加大专利信息工作的投入,确保专利信息开发利用在我市自创区和自贸区建设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3、立足公益、确保实效。受聘的专利信息传播利用讲师,应立足公益服务,免费到有需求的单位开展专利信息帮扶和讲座等活动,将推广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与自身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市信息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市知识产权局通过建立信息讲师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聘期内监督检查公益性服务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检查结果将成为续聘的主要指标,对开展服务工作不利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提前终止聘任。

  

  附件:天津市首批选聘专利信息传播利用讲师信息公开表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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