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医药〔2015〕23号
承德市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隆化县中医院变更执业地点并增加床位编制的请示》(承市卫中医〔2015〕3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及该院发展实际,经研究,同意该院增加床位编制100张,床位编制总数由原核定的200张增至300张。同意执业地点变更为“隆化县隆化镇西环城大街汽车站南侧”。
请你委督促该院尽快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切实加强对该院的监督管理,指导其合理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此复。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