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本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根据《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有关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自2011年起,探索向社会公开征集下一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议题。对于各方提出的立法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均予以认真研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统一向社会进行了反馈。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制度化、长效化,为加强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继续做好这项工作,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14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议题。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立法重点
本市2014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拟重点考虑促进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平稳运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以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的内容。
二、递交方式
建议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递交立法议题:
1、将书面建议邮寄至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业务处(人民大道200号706室,邮编200003)。
2、发送电子邮件至fzbzhc@shanghai.gov.cn。
3、将书面建议传真至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业务处(传真:23113254)。
三、有关提示
1、建议人提出立法议题的,请说明建议制定、修订或者废止的政府规章的名称、建议理由,以及希望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如已有立法调研报告或者立法文本建议稿的,请一并递交。
2、为便于联系沟通,请建议人注明本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对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议题,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会同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并向建议人反馈有关采纳情况。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