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加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6    浏览次数:4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在2015年9月-10月开展“2015年加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质量月活动”。

  一、 工作目标

  以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与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闪电”专项行动为重点,建设质量强市,加强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我市专利商品市场秩序,促进我市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做好我市大型展会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提升全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市区两级要深入辖区内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服务工作,多批次组织执法人员或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本辖区主要商业场所、商品批发市场等进行专利商品执法检查。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环境保护、电子信息等民生和高新技术为重点领域,以电子商务、展会、进出口、我市自贸区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重点环节,集中开展执法检查、整治和办案活动。同时做好我市大型展会期间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和服务。

  (二)深化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工作,强化电商领域专利商品监管。

  加强电商领域执法维权工作,大力查处被投诉人为本地网店经营者或本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发生的假冒专利行为和专利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天津12330)要做好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服务,依请求提供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要加强监控本地网店经营者的经营专利产品信息,联合查处被投诉人为本地网店经营者或本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发生的假冒专利案件。同时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加强调查取证工作,可以要求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已查证的专利侵权商品和有假冒专利行为的相关网页及时删除或屏蔽。

  (三)加强企业维权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推动企业及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增强防范风险能力。强化快速维权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对接权利人,指导专利权人运用便捷的行政途径快速维权。开展案件回访回查工作,指导企业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提高企业海外专利纠纷应对能力。加强专利保护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建立专利预警机制,提高企业自我保护和应对专利纠纷的能力。

  三、行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要充分认识该活动的重要性。明确重点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工作的力度。

  (二)加强协作,确保实效。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在开展市场和电商平台专利商品检查的同时,积极配合市区组织的市场随机联查,提高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确保“护航”、“闪电”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网络平台监管,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要加强网上专利商品检查力度,强化对侵权线索的反向追踪,深挖生产源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报道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执法办案工作经验,大力营造加强专利执法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质量月总结工作。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要及时认真总结,将开展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办案记录、检查数据、图片等工作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0月9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处。

  联系人:张剑光    张军

  电话: 23039863   传真:83719698

  电子邮件:law @tjipo.gov.cn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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