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承担“2015年天津市专利密集产业园区培育工程”园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6    浏览次数:4

相关区县知识产权局、园区管委会:

  为推动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围绕我市十五个重点发展产业,结合各园区主导产业,力争通过五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形成10个“数量多、质量好、强度高”的专利密集型产业,助推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优化、升级,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了2015年天津市专利密集产业园区培育工程工作。

  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天津市专利密集产业园区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津知发管字〔2015〕12号),通过“天津市专利试点园区”验收并属于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内的园区自愿申报,经过形式初审、专家评审,现确定宝坻低碳工业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共3个园区承担2015年天津市专利密集产业园区培育工程工作。

  请以上三个承担专利密集产业培育工程的园区按照《天津市专利密集产业园区培育工程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方案,保证培育工程的投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201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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