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特色产业和民居风貌名村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0    浏览次数:2

  各地以上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厅有关处室、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粤府[2011]68号)以及《广东省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纪要》([2011]94号)精神,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农业特色产业和民居风貌名村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广东省农业特色产业和民居风貌名村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带动农村宜居建设的意见》(粤府[2011]68号)以及《广东省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纪要》([2011]94号)精神,2011-2015年期间,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在珠三角、东西北地区牵头创建一批具有农业特色产业和岭南新民居风貌特色的名村、示范村。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目标,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传承岭南文化为宗旨,以自然村为单位,整合和发挥各方面资源,着力创建一批具有农业特色产业和新民居风貌的名村、示范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农村宜居建设,建设幸福新农村。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部署,整合全厅的资源和力量,从2011年起到2015年,全厅每年重点打造5个以上农业特色产业、3个以上新民居风貌的名村、示范村。2011年度重点创建8个名村、示范村(创建名单见附表)。

  三、基本要求

  一是按照省政府[2011]6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对列入厅农业特色产业和岭南新民居风貌名村、示范村的村庄首先做好规划。对创建农业特色产业类型的村庄要按照当地的产业特色,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对创建岭南新民居风貌类型的村庄,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建筑风格,做好村庄规划和住房立面改造规划。二是按照“四整治一美化”的要求,改造人居环境。三是要制定实施方案和成立创建理事会或筹委会等。

  (一)农业特色产业名村、示范村基本内容

  1.民居规划布局比较合理。

  2.“一村一品”或“一村一业”突出。如种养的主导产业突出、产品市场化程度高、农作物机械化水平高、组织化程度高、积极推广与运用农村新能源、效益好等。

  3.宜居宜业突出。包括村庄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自治组织(如理事会、筹委会等)健全,社会文明和谐稳定。

  4.广东岭南特色明显。包括资源优势突出、历史传统悠久、人文内涵丰富等。

  5.村的自治组织建设比较强。

  (二)岭南新民居风貌示范村(点)的基本内容

  1.民居规划布局比较合理。

  2.民居建筑风格比较统一。

  3.民居建筑岭南风格风貌独特,历史人文价值高,民族、民俗特色明显,乡村开发潜力大。

  4.生态卫生环境比较好。

  5.日常管理机制比较健全。

  6.基本公共服务比较完善。

  7.村的自治组织建设比较强。

  四、保障措施

  每年拟在厅相关专项中安排200万元给予扶持,主要用于列入厅创建名村、示范村的规划设计和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根据创建特色村庄类型的需要,优先安排项目、资金予以扶持。

  (一)厅相关处室在项目资金安排上要向列入厅名村、示范村建设的村庄倾斜。根据创建特色村庄类型的需要,优先给予安排扶持。

  1.创建农业特色产业类型名村、示范村。在创建过程中,涉及以下项目,请各相关处室在项目和资金上优先给予安排扶持:畜牧养殖(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负责落实),“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农业产业化(厅经管处负责落实)、一乡一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基本农田整治专项、改造中低产田和测土配方施肥(厅种植业处、省土壤肥料总站负责落实),农业科技推广、农民培训(厅科教处负责落实)、农业机械化建设(厅农机化办负责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厅农经组织处负责落实),新型能源推广(省环能总站负责落实),规划设计、村庄整治项目等(厅新农村建设指导处负责协调落实)。

  2.创建岭南新民居风貌类型名村、示范村。创建过程中,除涉及上述项目由相关处室负责落实外,规划设计、村庄整治等项目由新农村建设指导处负责协调落实。

  (二)厅有关处室单位要把名村示范村创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相关同志负责具体落实。厅办公室、发展计划处、新农村建设指导处负责相关协调工作,新农村建设指导处负责日常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每年组织厅名村名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厅给予通报表彰和颁发牌匾,以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的名义授予“广东省农业特色产业名村(或示范村)”、“广东省民居风貌特色名村(或示范村)”称号。

  (四)市、县农业局(农办)要高度重视农业特色产业和岭南新民居风貌名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和申报各年度创建的名村以及有关建设项目。同时,要加强组织实施和指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创建任务。

  附表:

  2011年度农业特色产业和民居风貌名村创建名单

  一、农业特色产业名村、示范村:5个

  1、梅州兴宁市福兴街道办五里村

  2、河源东源县新港镇双田畲族中心村

  3、惠州市博罗县龙华镇栁村山前村

  4、韶关新丰县黄礤镇秋洞村

  5、梅州平远县仁居镇仁居村

  二、岭南新民居风貌名村、示范村:3个。

  1、高要市回龙镇槎塘村

  2、云城区城村

  3、始兴县周前村委街上村

附件下载:广东省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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