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信息化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15    浏览次数:2

各市州经(工)信委、财政局,省直管县市经(工)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数字湖南,合理安排信息化资金,现将2012年度我省信息化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为在本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企业,必须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研究与开发条件,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要有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信息,无不良记录。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信息化发展政策和“数字湖南”建设规划,拥有可靠的投资来源和成熟的技术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在全省具有推广、示范、带动效应。申报项目须符合本年度项目指南(附后)。

    3、申报项目应为正在实施的项目或是2012年内可以正式开工建设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年内获得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安排。

    二、申报方式

    1、市级项目(省直管县市除外)由市州经(工)信委会同市州财政局组织申报,市州经(工)信委、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经(工)局会同县市财政局组织申报。县市经(工)局、财政局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同时抄送市经(工)信委、财政局。省属企业、省直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本企业(系统)内的项目,直接行文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申报。

    2、申报省信息化专项引导资金的项目必须先按照《关于做好“四千工程”项目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湘经信投资〔2011〕75号)的要求,将项目申报纳入“数字湖南”项目库。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61.187.56.42:8080/sqgc。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材料格式请到项目库管理系统下载)。在项目入库的基础上,申报单位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61.187.56.42:8080/sqgc)提出资金申请。

    3、省信息化专项引导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同时报送项目申报资料纸质文档(格式见附件1)。各组织申报单位按照相应的项目库审核要求对上报项目进行筛选,并将项目申报材料、联合上报文件及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分别报送省经信委2份、省财政厅1份,同时将申报材料和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项目申报单位在省经信委网站(www.hnjxw.gov.cn)下载相关材料格式的电子文档。

    4、省属企业、省直有关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原则不超过2个,省直管县市申报项目原则不超过2个,市州申报项目按所辖区县数计算,原则上平均每个区县不超过2个。

    三、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请各组织申报单位按时报送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2、各组织申报单位对上报项目应认真初审和筛选,要严格按照申报范围和要求进行推荐。
    3、对于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已明确给予支持的项目,各组织申报单位应将其纳入上报项目之中。

    省经信委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联系人: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郑平泰(0731-88955420,13308490561) 欧柳(0731-88955422,13723876278);电子邮件:pingtaizheng@sohu.com。
    省财政厅通讯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联系人:省财政厅企业处王晓辉;电话:0731-85165299;电子邮件:zxy176@163.com。
    《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使用操作咨询请致电0731-88922633。

    附件:1、2012年度湖南省信息化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2、XX申报省信息化专项引导资金项目汇总表
          申报正文
          2012年度湖南省信息化专项引导资金项目指南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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