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高技术〔2012〕77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09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为确保项目申报质量,请对拟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情况以及备案、资金筹措、各类许可资质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择优上报。对于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请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的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二、请你们于2012年10月3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表、项目汇总表和有关附件材料一式四份报送我委。
特此通知。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8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小刚 020-8313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