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海洋渔业局,各县(市、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海洋渔业局,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省海洋渔业局,省扶贫办,畜牧兽医局,厅各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广东省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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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办公室(代章)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广东省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三打两建”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广东省“三打两建”行动中打击制假售假工作方案》中“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突出重点,严查严打,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规范农产品和农资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查、打、治、建等综合整治,严厉查处一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违法企业和窝点,注销一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资质,严惩一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犯罪分子,严厉查处蔬菜、水果生产过程中使用违禁农药,畜禽、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黄药”等禁用物质行为,严厉查处假冒“三品一标一名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广东省名牌农产品)行为,取缔非法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点),增强农产品和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农资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工作重点
(一)农产品专项行动
1.蔬菜、水果农药超标和使用违禁农药专项行动(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省植保总站、工商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蔬菜、水果生产过程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等农药行为。依法查处蔬菜、水果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果蔬标准园和种植大户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2.生猪养殖环节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专项行动(省畜牧兽医局牵头,工商、经信、公安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以生猪为重点,严厉打击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添加“瘦肉精”的行为,严厉打击生猪饲养单位和个人使用“瘦肉精”饲喂生猪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猪收购贩运企业、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在生猪运输过程中饲喂“瘦肉精”和收购贩运 “瘦肉精”检测不合格生猪的行为,强化对屠宰环节、生猪交易市场生猪“瘦肉精”的监督抽查。
3.生鲜乳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专项行动(省畜牧兽医局牵头)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β-内酰胺酶等非法添加物的行为,取缔非法经营生鲜乳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
4.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物质专项行动(省海洋渔业局牵头,省畜牧兽医局配合)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使用“黄药”等禁用药物,或使用没有执行标准、没有标明主要成份和登记证号等标签不规范的饲料、渔药及渔用保健、环境调节剂的行为。
5.“三品一标一名牌”农产品专项行动(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牵头,省海洋渔业局、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工商、质监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打击“三品一标一名牌”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农药、肥料、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三品一标一名牌”的行为,严厉查处假冒“三品一标一名牌”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认证企业超范围使用“三品一标一名牌”产品标志,严厉查处获得认证的产品其标志使用不符合“三品一标一名牌”产品《标志设计使用规范》,对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一名牌”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6.食用农产品标识和生产经营记录专项行动(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省海洋渔业局、厅种植业管理处,工商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严厉查处农业龙头企业、“三品一标一名牌”生产企业和其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上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不按《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广东省水产品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标识、不建立生产经营记录、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的行为。
(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
1.种子打假专项行动(省种子管理总站牵头,工商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查处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超范围经营和种子标签、生产经营档案不规范的违法行为。
2.肥料打假专项行动(省土肥总站牵头,工商、质监、经信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查处肥料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或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产品功效(如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的行为。
3.农药打假专项行动(省植保总站牵头,工商、质监、经信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添加未登记农药有效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农药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
4.兽药打假专项行动(省畜牧兽医局牵头,省海洋渔业局、工商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严厉查处售假冒伪劣兽药生产经营单位,取缔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黑窝点,吊销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资质,严厉查处兽药使用单位使用假劣兽药、原料药、人用药、禁用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抗菌药等违法行为。
四、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区域
重点产品:蔬菜、水果、畜禽、鲜蛋、水产、生鲜乳等初级农产品;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
重点单位和区域:重要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型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重要农资生产企业、经营场所,以及广州、惠州、深圳、清远、珠海、佛山、肇庆7个奶牛主产地区。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今年2月至3月)
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和各有关单位逐级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提出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情况排查阶段(3月至5月)
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农产品和农资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分类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三)打击整治阶段(3月到11月)
有组织有准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查办一批案件,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地区、产品,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至明年1月)
总结经验,建立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有效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制定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逐级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三打两建”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广东省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打假专项行动。行动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承担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同时,要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专项行动工作需要。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打假工作责任,组织认真分析制假售假特点规律,提高监管人员识假辨假能力,抓住关键,严格执法,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强大打击合力。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互通信息,协同开展专项行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格局,要开展明查暗访,准确掌握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新信息、新趋势,对制假售假行为进行认真分析,早部署、早行动、打准打狠。各专项行动需要省直有关部门配合的,由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
(三)加强执法监督
各地、各专项行动负责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严防、严查、严处,突出重点,重拳出击,查源头,打窝点,狠抓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分子。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产品制假售假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发现重大案情和制假售假源头,要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打击,要加强对专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区域制假售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是发生恶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假冒伪劣农资“坑农”事件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对在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中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包庇纵容制假售假、向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
各地要紧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业科技年、质量月等重要活动,广泛开展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民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及时报道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制假售假分子、窝点、问题严重的地区、违法违规的生产企业和经营场所,震摄不法分子。
(五)建立监管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的指导,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治,打建结合,建立健全依托当地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牵头,部门联合,农产品和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规范、自律,全社会积极参与监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