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
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对于深化邮政体制改革,加强行业规范管理,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健全行业市场机制,提升邮政普遍服务和民生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此项改革工作。省邮政管理局要抓紧牵头制订我省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