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审核工作的通

发布日期:2012-04-18    浏览次数:2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第一批100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自2009年初挂牌以来,对提高我省生猪生产能力、保障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推进生态与健康养殖、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的通知》(粤农电〔2009〕10号)“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称号有效期三年,期满后由省农业厅重新组织评定”的规定,我厅决定开展第一批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届满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依照《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申报条件、评定程序和管理要求》,对辖区内的第一批省重点生猪养殖场进行届满审核,内容包括:养殖场的生产经营情况、生产标准化和规模化水平、疫病防控能力、环境保护以及管理规范化情况等。对符合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条件和管理要求相关规定的,我厅继续授予“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称号;同时,请将新建或改扩建后,符合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条件的养殖场汇总上报作为备选。各地要认真开展审核工作,加强对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的监管,我厅将组织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

  二、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或搬迁等情况的,应说明存在问题,经我厅复核确定后,将予以摘牌处理。被摘牌后空缺的名额,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组织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申报,按程序评选产生;如本市没有申报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由省农业厅进行调整。

  三、请于4月10日前将第一批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审核表、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推荐汇总表、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申报表各一式一份报省畜牧兽医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附件可在“广东省农业信息网-畜牧兽医-综合信息”(http://www.gdagri.gov.cn/bmgl/nsjg/xmsyj/zhxx/)下载。

  附件:1.第一批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审核表

  2.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推荐汇总表

  3.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申报表

  4.第一批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第一批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名单.xls
附件下载:第一批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审核表.xls
附件下载: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广东省重点生猪养殖场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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