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计函〔2016〕6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抓紧组织编制安徽省
裕安区高标准农田等2个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的通知
六安、池州市农委:
根据《农业部关于安徽省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发〔2015〕177号)和《农业部关于安徽省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发〔2015〕178号),请督促有关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农业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贯彻《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生态高标准农田投资建设管护的指导意见》(皖农计〔2015〕168号)精神,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于1月31日前将项目初步设计一式7份报送省农委,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审批,以便落实项目投资计划,尽早发挥项目建设效益。
附件:1.农业部关于安徽省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农业部关于安徽省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1月4日
皖农计函〔2016〕6号裕安区高标准农田等2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