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广东省重点耗能行业能评对标体系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5-16    浏览次数:2

  为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6号令),推进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对标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实施,促进低碳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开展广东省重点耗能行业能评对标体系研究。现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内容

  针对我省电力、钢铁、石化、水泥、建筑等行业特点,通过收集资料、实地调研、专家座谈等方式,摸清全省重点耗能行业的能耗水平、用能特点和区域差异,并将本行业主要能耗指标和国内、国际先进水平进行比较,通过基准化分析,提出该行业新上项目的能耗标杆值和碳排放标杆值,即领跑者标准,为全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工作的审查、碳交易等工作提供可量化依据。

  二、课题设置

  课题一:建筑行业能评对标体系设立。包括公共机构、居民建筑、商场酒店等类型建筑物的能耗、碳排放水平的数据库开发和对标体系设立。

  课题二:电力行业能评对标体系研究。包括燃煤、燃气火电机组,新能源发电以及电网建设的能耗、碳排放水平研究。

  课题三:水泥、钢铁、石化行业能评对标体系研究。包括不同典型工艺流程(技术路线)的综合能耗(工序能耗)、碳排放的对比研究等。

  三、课题执行时间

  课题执行时间为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底。课题承担单位在2012年12月底前向我委提交中期报告。我委将在课题执行完成后适时组织课题成果汇报会和进行结题验收。

  四、申报有关要求

  (一)省内各高校、科研院所和上述行业领域的相关行业协会可以组织申报。鼓励各单位联合申报。

  (二)课题经费从2012年广东省低碳发展专项资金中解决。

  (三)请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东省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12〕284号,可在我委网站查询)要求,认真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填写项目汇总表,以公文形式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财政厅(工贸处)。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我委将组织专家竞争性评标最终确定课题委托单位。

  (五)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省发展改革委所有。

  五、其他事项

  (一)课题管理按照《广东省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11〕131号,可在我委网站查询)执行。

  (二)本次课题征集由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与环境气候处负责。(联系人:谢健标、孙守强,电话:020-83138677,传真:020-83138699,电子邮箱:fgwzhc@gd.gov.cn)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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