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发改委会同财政局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的选项范围和条件,抓紧认真组织遴选,严把项目审查关,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装订整齐,逐级审核汇总,并务必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同时提供全部材料电子版材料,原则上不超过20M)一式四份联合上报省发改委(2份)和省财政厅(2份)。中央及省属企业(包括下属公司)全部通过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上报,对不符合要求、材料准备不规范以及逾期上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与此同时,以前年度安排的项目已完工且稳定运行的,必须于2012年8月30日前提交资金清算申请报告,2010年(含)以前国家已安排的项目尚未完工的原则上将收回财政奖励资金,确实有客观原因的,必须说明情况。
2012年9月上旬和10月下旬,省里将分别组织专家对历年项目资金清算申请报告和新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严格初审,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并及时按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国家。
省发改委环资处联系电话:0791-88858710
E-mail:888hz@jxdpc.gov.cn
省财政厅经建处联系电话:0791-87287594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
·项目申报承诺表(一).doc
·项目申报承诺表(二).doc
·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7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