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农计财〔2012〕5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厅(含直属单位,以下同)2013年部门预算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海南省农业厅2013年部门预算项目申报目录》,现将其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应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科学谋划项目,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做好2013年项目申报工作,确实发挥农业资金效益并确保资金安全。
二、2012年省财政厅根据各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征求各单位意见后明确了我厅二十二个预算项目,并录入全省项目库统一管理,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这二十二个项目应保持稳定,要增加项目将是省财政厅审核的重点。《2013年项目预算申报目录》中的一级项目科目是已经录入全省项目库中的二十二个预算项目科目,项目科目不做调整,申报书中的二级项目科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三、各市县主管部门对附件1(《2013年项目预算申报目录(发市县)》)中的一级科目进行申报。各市县主管部门应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项目申报情况,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配套资金。项目申报以各农业主管部门正式文上报。
四、厅直属单位和各处室对附件2(《2013年项目预算申报详细目录(发厅各处室和厅直属单位)》)进行申报,在二级科目下设置了“新增项目”,厅直属单位和各处室可以在“新增项目”下增加项目,也可以新增(或调整)三级科目内容。
五、申报书中备注栏里注明重点民生项目的,是我省《2012—2015年重点民生规划》中确定的项目。
六、请各有关单位于2012年8月25日前将经签章后的项目申报文件连同签章后的项目申报表报送到我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海南省农业厅预算办邮箱(hnsnytysb@163.com)。
七、各有关单位所申报的项目经我厅评审后,我厅将行文另行通知报送相关材料。
八、项目申报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办〔2012〕175号)。
海南省农业厅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