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征集2015年专利保护类试点项目的通知》,经单位申报、区县(集团)推荐、初审、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审定等工作程序,确定天津长荣印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2015年天津市专利(保护类)试点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提出意见,并写明单位、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凡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2015年天津市专利试点(保护类)公示名单。
联系人:张剑光 梁林
联系电话:23039863
保护协调处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