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30    浏览次数:2

  各市知识产权局(办),省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我省专利技术实施转化,2013年度,省知识产权局继续对我省部分优秀专利技术推广实施给予引导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实行“择优资助”的原则,主要资助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化程度高、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尤其是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优秀专利技术,同等条件优先资助发明专利。申报范围包括:煤焦、冶金、电力、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环保节能、安全生产、应急保障、防震减灾、化工、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医药、现代农业等技术领域。

  对同一专利项目已被列入上年度专利推广实施项目计划,或同一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专利推广实施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再受理新的立项申请。

  二、申报条件:

  1、在山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研究和开发能力;

  3、具有较好的科研、生产条件;

  4、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资金;

  5、项目承担单位重视并积极开展专利工作;

  6、申请资助的专利技术应是生产或产品中的关键技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无专利权属纠纷。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须按A4纸张尺寸印制,简装装订,按下面顺序装订成册:

  1、《山西省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申请书》

  2、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文献资料复印件;

  3、申报单位专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4、项目申报期内检索查新报告及《专利登记簿副本》;

  5、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6、反映项目情况的其它有关材料。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报送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须登录山西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网上申报系统(网址:www.sxipo.gov.cn),注册后进行申报。根据申报系统的说明和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网上提交项目申报书,经推荐部门初审合格后,通过网上项目申报系统打印《山西省专利推广实施资助项目申请书》并加盖公章,与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至项目推荐部门(中央驻晋单位、省属企业等可不经推荐,直接申报)。未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并初审合格的项目材料,不予受理。

  2、通过初审的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推荐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送交省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同时,推荐部门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本部门《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

  3、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节假日项目申报系统保持开放),书面材料报送时间2012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

  请各推荐部门精心组织,认真审查,做好项目推荐工作。我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最终确定资助项目。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张  艳(展示交易中心)

  祁  晓(省知识产权局  手机:13453192896)

  电  话:0351-8330665    4060024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26号高新动力港5层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

  201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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