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1    浏览次数:1

  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厅编制了《2013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2013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征集指南》要求申报项目(见附件)。

  2、原则上一个申报单位在同年度内只能申报一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该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同年度其他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申报人须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

  4、专项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平台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行业组织。

  二、申报时限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常年受理申报,每季度评审一次。评审通过的项目作为各专项、平台筛选项目的基础,进入备选项目库,三年内有效,根据当年经费情况择优安排支持。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网址: http://125.71.214.76/),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2、申报单位填报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报书。

  3、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拟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确认申报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后,将申报书一式5份报送项目归口推荐部门。

  4、归口部门审核后报送科技厅

  归口推荐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在网上完成电子审批,并在纸质《项目申报书》上盖章,报送省科技厅。

  5、申报单位按照成果转化项目(专项、平台)申报书中的申报须知的要求,编写项目可行性报告,其相关材料的影印件作为附件,一并上传电子文档,同时,按须知要求装订成册,提交有关部门。

  四、材料报送地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 四川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邮编:610016

  联系人及电话:

  张  莉   028-86711191

  林  丹   028-86669425

  技术支持热线:028-68187980  8672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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