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市级专利试点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1    浏览次数:6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工业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专利试点(创造类)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2015年天津市企业专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专利试点工作年度安排,市知识产权局开展市级专利试点2015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15年确定的市级专利试点单位。

  二、 考核内容

  1、年度专利创造目标完成情况,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情况;围绕重点产品、核心技术完善专利布局,获得专利授权,有效专利拥有情况。

  2、年度开展专利试点工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专利工作取得进步的情况。

  三、考核材料

  1、《天津市专利试点单位年度考核表》

  如考核表提交时未完成年度专利申请任务,需说明原因,并提交下一阶段申请计划,明确申请任务年内完成时限。完成时限应不晚于2015年12月18日。

  2、《专利试点单位2015年度工作总结》

  总结内容应包含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专利创造目标完成情况、专利有效维持情况,取得的进步及典型事例、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等。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

  3、2015年度专利申请明细

  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封面采用《天津市专利试点单位年度考核表》的封面。

  四、考核程序

  1、各试点单位认真做好年度考核总结工作,于12月18日前将考核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属区县(行业集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2、各区县(行业集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组织指导所属试点单位开展考核总结工作,于12月28日前将考核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同时报电子件)。

  五、注意事项

  1、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市级专利试点单位拨付专项资助资金的主要依据。

  2、未通过年度考核验收或未及时上报年度考核材料的单位,依据《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任务合同书》,按未完成年度试点工作任务处理,取消专利试点资格,资金不再拨付。

  

  

  

  联 系 人:张   伟

  联系电话:23039857

  电子邮箱:guanlichu857@126.com

  

  附件:

  1、 天津市专利试点单位年度考核表

  2、 年度专利工作总结(示例)

  3、 2015年度专利申请明细清单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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