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雅路登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答辩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15    浏览次数:7

 

专利号1

ZL201030661495.7

发明创造名称1

轮胎(H-666

专利号2

ZL201030192603.9

发明创造名称2

精装盒(朝阳电动车内胎-绿色)

专利权人

杭州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请求人

杭州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被请求人

天津市雅路登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雅路登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杭州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递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你单位生产的产品及使用的包装盒涉嫌侵犯其公司2项专利权(201030661495.7,201030192603.9),本机关已经依法受理。

我局向你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发出协助调查函,对你单位情况核实如下:

1.经由青光镇工商所核实,“天津市雅路登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辰区青光镇青光村北,并同时提供了你单位登记的手机号码和固定电话,但经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固话始终占线,联系手机号码持机人,该同志称并非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与你单位也无任何关系。

2.经由镇统计办核实,你单位已于2014年上半年已停产外迁,具体外迁地址不明。

3.经由镇安监办证实,你单位确已外迁,注册地址目前无橡胶制品企业。

根据我局现掌握的信息线索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本机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公告送达《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答辩通知书》。你单位应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答辩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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