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上报201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5    浏览次数:2

粤农〔2012〕14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顺德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财税局,南雄、紫金、兴宁、封开县(市)农业局、财政局:

  按照国务院综改办和省政府的要求,2012年我省全面铺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为尽快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请各市县按照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会议精神,上报201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案内容要求

  实施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落实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二是精心制订规划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和任务;三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农民筹资筹劳和社会捐赠;四是多部门分工合作、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五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六是市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安排计划以及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额度。

  二、项目计划材料要求

  (一)由各地级以上市(及省直管县)农业、财政部门汇总填列2012年项目计划(详见附件),包括项目名称、投资总规模(其中中央和省财政、市财政、县财政、自筹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等)和受益人口等,于6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省直管县直接向省报送。

  (二)各市县要按照经省政府批准的《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比例落实本级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并在上报201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时附上市县财政落实配套资金的承诺函。

  三、其他事项

  (一)认真规划,建立项目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县(市、区)农业和财政部门应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从2012年起,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范围覆盖全省有农业人口的所有县(市、区)的全部镇村。县(市、区)农业、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建设,按照已审批、已议事和已规划等几类进行排队,确保当年能够足额使用中央和省财政奖补资金。

  (二)实行激励性奖补机制。为加快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进度,我省从2012年起实行激励性奖补机制,省财政将各市县财政奖补资金的拨付情况和项目执行进度,作为分配中央和省财政奖补资金的重要因素。

  联 系 人:郑志强  梁红桃

  联系电话:83380406、83382713,传真83384576,邮箱:gdsysyy@163.com。

  附件:1.广东省××市××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汇总表

  2.广东省××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汇总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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